1、各督查指导组户户查看后必须将每户的问题清单罗列出来,于
2. 各督查指导组督促对口镇(街道)针对前期的整治工作,并结合此次“回头看”曝露出的问题,写出书面总结,经主要领导签字和政府盖章后,报畜牧站。
3、建立两个台账。一是对整治或关闭的养殖场(户)必须建立台账,实行 “一户一策一表”, 进一步摸清养殖场(户)名称、地址、养殖品种、规模、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每户整治内容、整治是否落实、镇(街道)村(社区)整治监管责任人员等整治情况。二是建立一本“重点档案”,将成都市“1366户”中涉及我区15户、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督办的4户、省环保督查组督办的3户、近两年群众反映强烈举报投诉集中的养殖场(户)等,列为重中之重实施监管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