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首次办理

www.daliank.com   2015-04-14   来源: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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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居民户口薄  原件及复印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请前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现场拍摄身份证标准照片。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证地点:
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洪江路三段65号 电话:85807202
区公安办证中心西航港办证分中心:西航港街道办事处西航港大道中四段42号
电话:028—8566884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2:00  13:00—16: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