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褚江伟代表在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对于工业园区一些老企业的房产证、土地证的办理”(第56号)收悉。经与褚代表联系,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四川新东方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取得了面积为60.8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双国用(2010)第13432号,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待取得规划、消防验收后,区不动产中心赓即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特此函复。
(联系人:白斌,联系电话:13808218665)
成都市双流区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