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函
www.daliank.com 2017-08-02 来源:
邓建代表:
您在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丘区镇村公路及通村通组公路补助标准的建议”(第21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为提高农村道路建设水平,规范建设和补助标准,2016年9月我局报经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出台了《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双府发〔2016〕12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了新建道路宽为5m及以上的按60万元/km给予定额包干补助,新建道路宽为3.5—5m的按40万元/km给予定额包干补助的标准。我局已在原标准新建道路按40万元/km,改建道路按30万元/km给予定额包干补助的基础上对补助标准进行了提高。
二、通组道路建设补助资金标准为:新建道路20万元/km,改建道路10万元/km,该补助资金属市级财政资金,经我局多次协调市交委,市交委告知无法调整。
三、我局于2016年11月制定了《双流区农村公路“白+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现已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区政府同意农村公路“白+黑”建设工程由区属国有公司统一实施,所需资金由区财政金额划拨,待区委常委会审定后我局将赓即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村组道路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特此函复。
(联系人:刘伟达;联系电话:13980009339)
成都市双流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