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函

www.daliank.com   2017-08-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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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勇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区实行绿色环保、城市自行车交通体系的建议”(第49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道路建设需保证自行车出行的建议
区规建局正在着手进行编制双流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对道路断面进行详细合理的设计,做到机非分离、快慢分离、人车分离,尽量采取物理隔离,解决机动车停放与骑行者和步行者的空间冲突问题;合理规划过街设施,保障骑行和步行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二、关于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建议
    (一)制定方案。我区共享单车试行方案初稿已报区政府,待区政府讨论后对外公布实施,方案规定将在我区地铁、公园、商场、小区、政府办公区、体育场、图书馆等区域按《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划定共享单车停放点位,引导共享单车使用者合理停放。
    (二)系统规划、运营模式、借鉴其他城市租赁系统。共享单车是城市慢行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交通有益补充,共享单车属于分时租赁的企业经营活动,是市场行为,企业是共享单车投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以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规范监管。
    (三)您提到借鉴其他城市自助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建议,目前,我区《共享单车实施方案》是参照《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制定并实施的。
    三、关于加强舆论宣传,倡导绿色出行的建议
    目前,区委、区政府已要求区委宣传部加强对绿色出行宣传,我局将配合宣传部在车站、码头、出租车LED顶灯上,双流报等载体上进行绿色出行宣传。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特此函复。 
    (联系人:丁朝勇;联系电话:13438277666 ) 
  
  
                                                 成都市双流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