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www.daliank.com   2017-08-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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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燕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您在区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提案”(第82号)收悉。经区环保局党组会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空气质量现状
    市局给各区县下达了年度空气质量目标,并下达了分月空气质量目标。1至4月,市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为PM10浓度141微克/立方米,实际完成136微克/立方米,完成阶段目标;下达的PM2.5浓度目标为90微克/立方米,实际完成86微克/立方米,完成阶段目标。
    二、全面落实各项治理措施方面
    (一)落实工作方案。印发了《成都市双流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和《成都市双流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7年度重点任务》并确定了工作思路。(“318”工作思路:实施结构调整、工程治理和城市管理3大重点工程,通过18条工作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参照《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7年度重点任务》(“650”工程),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成都市双流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7年度重点任务》(“642”工程),通过42条措施,推进“压减燃煤”、“治污减排”、“控车减油”、“清洁降尘”、“综合执法”和“科技治霾”6大重点工作)。
    (二)强化监测预警。制定了《成都市双流区区级部门、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方案》,在全区12个镇(街)安装PM10空气监测子站,实施按月排名和考核,截至5月10日,已全部安装完毕。在重点区域安装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8个,指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将在城区和航空港继续增加空气微站数量,方案已报市环保局,将由市环保局统一实施。
    (三)加强机动车管控。按照成都市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要求,中心城区机动车尾号现行范围扩大至绕城高速G4201(不含)范围内。我区不在市限行范围内,但根据我区实际,划定了高污染汽车(主要是重车)限行区(双楠大道、大件路、龙桥路以内的区域),并在大件路和双楠大道等主要路口设置渣土车检查点,2017年1-4月,区公安分局查处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4145件。为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减少汽车怠速造成的污染,今年在东升城区新增加单行条9条,有效缓解了汽车怠速污染压力。
    (四)强化工地管理。区规建局牵头,在全区建筑面积5000平以上,施工周期十个月以上的80余个工地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强化监督管理。区大气办、区扬尘办、区公安分局于2017年4月和5月,针对建筑工地和地铁施工工地多次召开工作会和现场会,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六必须、六不准”要求落实施工规范。
    (五)强化道路冲洗降尘。区扬尘办每日出动水车300余台次,环卫工人2400余人次,定人定车定线路,全时段全覆盖。强化街面道路环卫冲洗,实施机械与人工配合、先冲洗绿化后冲洗道路、“见干就冲”降尘保洁的冲洗措施;启动科技手段“助阵”扬尘污染防治。每日出动雾炮车和多功能抑尘车各10台次,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机制,确保人停车不停,将“降尘神器”与常规洒水降尘、清扫保洁无缝连接,实现降尘保洁一体化。
    (六)强化企业监管。一是4月-5月严格按照时间随机、4S店随机的原则,对辖区内20家4S店专项执法检查,立案查处9家;二是对蛟龙工业港园区和西南航空港园区有机废气企业专项检查,已检查35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5份,立案查处10家。三是严格按照时间随机、企业随机的原则,采取夜间(节假日)突击查的行动方式。4月开展夜查(节日查)12家企业,查处3家。5月开展夜查(节日查)6家企业,查处2家。17年至今,共下达行政命令112份、立案查处70件,其中发出决定书金额126万元;移交司法涉刑案2件,刑事拘留8人,停产限产2件,行政拘留1件,按日计罚1件。四是强化重点涉气企业监管。16年年底和17年年初重污染天气期间,区环保局每日对我区30余涉气企业每日不少于2次进行巡查,确保企业严格执行限产停产要求。区环保局牵头,督促深漆宝、广松制药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成都九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实施废气超低排放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方案。
    (七)倡导绿色出行。我区积极引导运输企业使用新能源企业,提倡绿色出行;制定了共享单车、新能源企业实施方案;创新我区交通运输系统“互联网+公路养护”模式,降尘降噪,为市民营造清洁、干净的道路出行环境。2016年,我区已购买并投入运行新能源企业320辆;2017年,区委区政府已确定将再购买并投入运营新能源车400辆。
    (八)开展臭氧专项行动。夏天气温高,根据专家分析,当气温超过25℃,臭氧超标概率为75%,当气温超过30℃,臭氧超标概率为100%。为有效治理臭氧污染,我区提前行动,认真谋划,区环保局牵头,发改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科经局配合,全面排查全区家具厂、汽修厂、4S店、加油站、油库等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共排查出家具厂175家、汽修厂502家、4S店21家、加油站43家、油库2家。开展加油站、油库,汽修厂、4S店,家具厂、制鞋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三大”专项行动,切实降低臭氧污染。
    (九)其它方面。区规建、城管、公安等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完成了300家燃煤餐馆“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取缔违法露天占道烧烤112处,整改297处;清理核查黄标车1928辆;清理整顿“三无”工业企业2676家;75家砂石场、搅拌站全面停产。由农发局牵头,持续开展秸秆禁燃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较大规模的露天焚烧情况。
    三、严格巡查方面
    (一)强化暗访巡查。2017年4月起,我区启动了在建工地规范化管理巡查工作,区大气办成立专项督查组,7×24小时对各包含工地管理在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履职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在全区236个工地进行不定期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主管单位,建立台账并“日更新”。截止目前,建立工作问题台账128件,发放整改通知128份,已整改107个。
    (二)强化部门履职尽责成效。为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职尽责,按照区委主要领导要求,区纪委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督查行动,对工地管理、冲洗降尘、重车管控等方面开展了专项督查,强化履职监督。
    四、强化宣传方面
    通过电视台、双流报、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宣传环保保护工作,通过“六五” 环保宣传日等活动,强化公众参与意识;下一步将有力推进环保“十进”,进一步强化全区干部群众的环保理念,打响环境质量改善的“人民战争”。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