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怎样办理出生申报(新生婴儿户口登记)?

www.daliank.com   2014-08-25   来源:省政府网站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的,需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的,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