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服务

办理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入户

www.daliank.com   2017-12-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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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护照(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省外户籍人口可提供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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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洪江路三段65 电话:85807202  
区公安办证中心西航港办证分中心:西航港街道办事处西航港大道中四段42  电话:0288566884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2:00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