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服务

办理出生入户(国内出生婴儿)

www.daliank.com   2017-12-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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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国内新生婴儿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5、直接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入集体户、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原件)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洪江路三段65 电话:85807202  
区公安办证中心西航港办证分中心:西航港街道办事处西航港大道中四段42  电话:0288566884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2:00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