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及变更服务 |
前置条件: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或到中国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所需材料:
1、《注销户口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原件)
3、国外定居证或外国护照(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外国国籍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境)定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洪江路三段65号 电话:85807202
区公安办证中心西航港办证分中心:西航港街道办事处西航港大道中四段42号 电话:028—8566884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2:00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