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服务

申请设立集体户

www.daliank.com   2017-12-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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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本市注册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设立集体户:集体宿舍或办公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入户人数应达10人及以上,确有必要设立单位集体户;申请设立的单位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按注册地产权房屋、公司集体宿舍或办公房屋所在地顺序设立集体户。

大中专院校设立集体户按《成都市在蓉大中专院校户籍管理办法》执行

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集体户。多个单位拥有同一处产权房屋的,可以在该房屋内设立一个共同的单位集体户。

所需材料:

1、申请设立集体户公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本单位设立的批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办公经营场所或集体宿舍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拟落户人员名册;(原件)

5、落户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单位指定集体户户主、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单位书面意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洪江路三段65 电话:85807202  
区公安办证中心西航港办证分中心:西航港街道办事处西航港大道中四段42  电话:0288566884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2:00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