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委〔2016〕18号、双人发〔2016〕17号文精神,并经2016年3月9日区人民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一、原双流县人民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整体转任为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相应领导班子的领导职务。
二、原双流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整体转任为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应领导班子的领导职务。
三、原双流县人民政府各派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整体转任为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各派出单位相应领导班子的领导职务。
四、原挂职(顶岗)双流县各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整体转任为挂职(顶岗)成都市双流区各街道办事处相应领导班子的领导职务。
五、原双流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的其他领导职务转任为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的相应领导职务。
上述涉及干部职务整体转任后,原任的双流县相关职务自然免除。挂职(顶岗)干部人才的挂职(顶岗)时间连续计算,期满其挂职(顶岗)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