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www.daliank.com   填报时间:2017-05-12   责任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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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稳推进全区招生考试工作,深入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根据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现对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初中毕业生,下同)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计划

(一)计划的确定

1.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筹管理。并根据初中毕业生的规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数等情况,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出发,统筹安排预计招生计划。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统一公布招生计划。

2.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由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

(二)计划的执行

1.对于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学校都必须严格执行。各普通高中不能任意改变招生规模。

2.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执行,如果在招生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的,必须经原计划下达部门批准。

3.中职学校仍采取指导性招生计划管理,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对市教育局予以亮黄牌和控制招生规模的中职学校,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

4.民办普通中学实行招生计划备案制,由学校在规定时间报教育主管部门及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报考师范类的学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正住户口不在我区、但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若无法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我区参加中考的,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如需在我区升学,只能填报普通高中招收借考生计划部份、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下列人员限制报名:

1.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不能报名;

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能报名;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

(二)报名时间

所有学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及外地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学生)报名时间为37日至13日。

(三)办理报名

2017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在校生由学校组织报名,其它考生由区招考办根据户口所属地就近的原则安排到相应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应为考生采集电子照片。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经所属的学籍管理部门审查学籍后,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http://zkzx.cdzk.net)进行网上报名。其余学生根据户口所在地就近的原则由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审核资格后,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需在我区报考的非本地户籍学生,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须有家长签字、学校签字或盖章),在就读的中学办理相关手续后,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三、考试和评卷

全市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中考成绩。

2017级初中毕业生中考考试科目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体育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单独进行,满分50分;九年级结束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题分AB卷,A卷满分各100分,B卷满分各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物理、化学分别考试,在同一天下午进行。

各科考试(笔试)均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90分钟,化学60分钟。

毕业成绩只计A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各等级的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AB卷成绩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为:A卷成绩×50%+B卷成绩,满分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满分50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50分;同时,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20分、B16分、C12分、D8分、缺考0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升学成绩满分为700分。

物理、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日 期      

    9:00-11:00

   

613日(星期二)

 

  2:30-4:00

  4:30-5:30

614日(星期三)

 

  2:30-4:30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单独提前在四月份举行,由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组织,满分各为10分。考试成绩共分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缺考,其分值对应为10分、8分、5分、0分。

体育考试的项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由区教育局艺体科组织,立定跳远满分20分,坐位体前屈满分15分,长跑满分15分。总分满分50分。

中考各科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考前属国家机密,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密、遗失、损坏,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者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英语的A卷中有听力考试,其中,听力考试部分占30分,笔试部分占70分。

考试工作在区招考委、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点按考生分片相对集中进行设置。每考场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2017年实现全市中考统一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市招考办统一管理,区招考办协同区研培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实现全市中考一体化评卷。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查,允许考生申请成绩复核,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四、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负责,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完成(4月底以前)。综合素质评价应参考初中三年中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对实证资料的分析、概括。评价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级。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慎重。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五、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一)录取批次

今年我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被前阶段和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和后一批次学校的录取)

第一阶段:

提前批:按照录取的先后顺序,参加提前批录取的包括以下类别:民办普通高中(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指标到校生(经填报志愿学校同意不参加中考部分)、中职类学校直升生、宏志生(棠湖中学)。

第一批: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本地生计划统招录取(含参加中考的指标到校生):双流中学、棠湖中学。

第二批: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借考生计划统招录取:双流中学、棠湖中学。

第三批: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本地生计划统招录取(含参加中考的指标到校生):艺体中学。

第四批: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借考生计划统招录取:艺体中学。

第五批:一般普通高中本地生计划统招录取:永安中学。

第六批:一般普通高中借考生计划统招录取:永安中学。

第七批:成都市双流区公、民办中职类学校和成人中专。

第二阶段

市以上中职类学校、成都市民办高中、五年制高职、五年制师范(幼师)、市体育运动学校提前招生、成都市艺术体育特长生。

(二)填报志愿

通知学生成绩后,由报名点学校组织学生(报考类别为“毕业不升学”、民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经填报志愿学校同意不参加中考部分)、中职类直升提前录取的考生除外)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按不同的录取批次填报各类学校志愿。建议选填第一批次志愿的考生,同时填报下几个批次的学校志愿。

(三)有关政策

1、关于借考生

在我区就读且申请报考的非双流籍(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除外)的学生,只能参加普通类高中统招计划中借考生计划部份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和中职类学校招生。

2、关于指标到校生

指标到校生经本人自愿申请,监护人签字,所填志愿高中学校同意后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参加中考的指标到校生中考升学总分必须达到所填志愿学校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不含特征加分)方可录取。

3、关于填报志愿

坚持“入学必填志愿”的原则。考生有意愿就读区内、公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者,都必须填报志愿,区内招生学校也必须根据录取条件按志愿录取。对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被区内招生学校擅自录取者,区教育局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4、关于志愿指导线

在公布考生中考成绩时,根据高中计划比例,将划定、公布我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下考生不投档到普通高中。

5、关于投档和录取

各普通高中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学生。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学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由区招考委研究确定。

6、关于宏志生录取办法

凡通过教育局、民政局审批并在第一批志愿中选择填报了“愿意报考宏志生”志愿,并达到第一批录取学校(省一级示范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宏志生”录取,录取时按分数从高到低录满45名计划为止,“宏志生”考生的录取顺序在第一批志愿录取前进行,被“宏志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一批以后志愿的录取。

7、关于民办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

为了规范全区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我区民办普通高中继续纳入区招考委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范围。具体操作办法是:民办学校的普通招生计划报区招考委和区教育局备案(530日以前);民办学校组织普高自主招生(625日以前);民办学校报送《拟录的双流籍考生名单》和考生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同意录取的原始材料(625日以前);区招考办录入数据、进入提前批录取,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指标到校生、中职直升生、宏志生

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将四川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本地生计划的50%分配到初中学校,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中职学校直升生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双流区宏志生(棠湖中学办学点),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七、加(面)试

凡填报有需要进行面试的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以及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相片一张,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

报考公安、护士、刑事司法专业的学生是否进行面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凡进行面试的学校,必须提前公布,同时,面试结果应向学生公布,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录取时,从面试合格的学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报考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市体育运动学校招办报名并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八、录取

今年我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经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同意,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统一考试、统一录取(五年制高职除外),由区招考委与区教育局共同领导,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区教育局有关科室协助。

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区招考办统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实行“分批次投档,批次内志愿优先”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执行。录取工作结束后,应赓即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的新生数据报送市招考办。

对各批次录取时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区招考办将统一向社会公布计划,统一组织网上补填志愿、录取。

凡在双流区招生的各类中职学校,必须在区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否则所录学生均视为无效录取。

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已被录取的学生,其它学校不得再予以录取。

九、加(降)分政策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的有关录取加分政策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区普通高中录取的加(降)分政策规定统一按成都市加(降)分政策执行,加分政策另文下发。

十、强化学籍管理与招生考试的衔接

为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积极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成都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加大招生与中学学籍管理衔接的力度。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市、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各初中学校的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报名,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后,各校应在规定时间内,清查本校初中毕业生去向,并按规定的格式上报所有初中毕业生的录取信息,区教育局以各校上报数据与区招考办的报名数据和录取数据作为计算初中巩固率和高中升学率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学籍管理的基础信息。

十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招生纪律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政令畅通,保证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顺利完成,积极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认真向学生、家长、社会做好宣传工作,精心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充分尊重学生的志愿,不得更改学生志愿,尤其不得限制学生报考或不报考某类或某所学校。

全区各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充分尊重学生对各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给学生及家长以完整、准确的招生指导。要坚决制止和纠正不向学生提供中职类招生信息(含招生政策规定)及虚假不实宣传的行为。招生宣传必须以不妨碍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为前提,严禁诋毁其它学校和其它类别的教育,杜绝恶性竞争;严禁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提前违规招生。

凡纳入我区统一招生的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和各类中职学校(含五年制以及三年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院校、师范)都必须服从市、区招考委和市、区教育局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市、区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各毕业学校在贯彻执行招生政策时,必须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管理及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志愿指导中不得误导考生,更不得与招生学校进行不正当的招生联系,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对在学籍管理及报名、考试、评卷、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中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区教育局举报电话:85830810(区教育局中教科)、85822041(区招考办)、85811009(区教育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