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委〔2017〕31号文精神,经2017年6月28日区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陈昌洋同志挂职任成都市双流区监察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其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