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www.daliank.com   填报时间:2017-10-10   责任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双办发〔2017〕37号 签发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时间: 2017-09-21 生效时间: 2017-09-21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

  《成都市双流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21

成都市双流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30号)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精神,为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打造审批少、流程优、体制顺、机制活、效率高、服务好的营商环境,在全区探索建立“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监管和服务模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探索实施“政府强服务、企业作承诺、过程重监管、失信有惩戒”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监管和服务模式。通过流程再造,建立便捷高效、责任明确的“简审批、重监管、强服务”的新型管理服务制度;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促进政府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和“全程服务”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精简高效。按照中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尽可能减少环节、优化流程、压缩时间、提高效率,优化我区投资发展环境。

  (二)先行先试。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为全市全面实行承诺制探索先行先试的监管和服务经验。

(三)加快发展。在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过程中,根据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的经验,不断修改、完善工作方案,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实效性、规范性。

  三、试点范围

  成都临空经济示范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双流)片区、天府新区双流空港高技术产业园、成都双流军民融合产业园(含成都芯谷)、成都双流航空服务业集聚区内的企业投资项目。

四、承诺制试点服务事项

(一)承诺服务事项(园区管委会统一组织)

区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扩建)节能审查

区规建局:1.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

2.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

区气象局: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核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一类建筑)

区城管局: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许可

2.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区水务局: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排水许可)
       
3.取水许可(施工降水许可)

区园林局:1.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2.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批

区安监局:1.建设项目安全事项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事项

区文旅广新局: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二)代办服务事项(园区管委会统一代办)

区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登记

区发改局:项目备案

区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说明

区园林局: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批

区规建局:项目规划设计范围线及规划初步设计条件(咨询件)

区环保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

区规建局、区消防大队等:方案审查。包括:项目设计方案(含项目总平面图)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项目质监、安监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尚未核发的项目,区规建局出具提前介入的质监、安监“项目工作联系单”)

五、工作流程

(一)开工前

1.项目对接:区投促局牵头与项目投资方展开对接,达成投资意向后,签订项目正式投资协议。协议签订2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投资协议及项目基本情况表抄送区发改、科经、商务等部门及相关园区管委会。

2.部门会商:相关园区管委会收到投资协议(或企业生产扩能备案表)3个工作日内,召集区规建、国土、环保、发改、水务、城管、园林、文旅广新、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入园项目进行会商,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内容、工艺流程、技术水平、主要产品、市场前景、项目选址、建设方案、环境评价、政策诉求等,会商后形成《企业投资项目入园会商意见表》。各部门提供包括承诺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的《企业投资信用承诺书》;相关园区管委会和区国土局、区规建局同时出具项目入园(含项目建设所需水、电、气、交通、通信等要素需求)、用地、规划等书面意见。

3.企业承诺:部门会商后3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项目业主对事中承诺事项分别与区发改、规建、气象、园林、城管、水务、安监、文旅广新等部门签订承诺书。

4.统一代办:部门会商后6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园区管委会统一代办服务以下事项。

1)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办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3个工作日内);

2)项目立项:项目备案(责任单位:区发改局,2个工作日内);

3)用地选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说明(责任单位:区国土局,2个工作日内);

4)林地报征: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批(责任单位:区园林局,45个工作日内);

5)规划手续:项目规划设计范围线及规划初步设计条件(咨询件)(责任单位:区规建局,2个工作日内);

6)环境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责任单位:区环保局,55个工作日内);

7)方案审查:项目业主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后,由相关园区管委会组织区规建、环保、消防、国土、水务等部门对项目设计方案(含项目总平面图)和施工图设计进行会审,并报区规建局审查备案(责任单位:区规建局,5个工作日内);办理质监、安监手续(责任单位:区规建局,1个工作日内)。

(二)建设中

项目开工后,由相关园区管委会组织区规建、发改、国土、科经、环保、安监、园林、消防、水务、城管、文旅广新等部门,根据各事项的监管流程和时间节点对承诺事项及相关建设工作按周(或不定期)进行现场监管和服务,对未履行承诺的事项,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对承诺事项需在事中办理的手续,要及时完善。

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等6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由相关园区管委会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时给予帮办。

同时,相关园区管委会就项目建设所需的水、电、气、交通、通信等要素,要及时保障到位,并做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列统工作。

(三)竣工后

项目竣工后,相关园区管委会组织区发改、规建、环保、消防、国土、气象、园林、城管、水务、安监、电力、天然气等单位3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建设进行联合验收。对审验合格事项,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对验收未合格事项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整改结束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和手续办理;对不能及时办理的手续要明确具体办理时限。

(四)投产后

项目正式投产后,相关园区管委会要按月(或不定期)上门,为企业发展全过程提供跟踪服务,收集企业发展需求,并组织相关单位及时予以解决;做好企业上规(限)入库列统工作。

六、加强监管服务

一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项目监管机制,务必一次性主动告知项目业主相关政策和规定,根据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园区管委会要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着重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建筑立面等方面的监管。二是园区管委会要联合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建设所需的水、电、气、通信、交通等要素保障和融资协调服务工作。

七、强化信用管理

建立项目业主异常信用记录和违法失信“黑名单”,并录入国家、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业主应认真履行、兑现承诺,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管服务中发现项目业主未履行承诺的,记入项目业主诚信档案或企业信用平台,对失信项目业主予以联合惩戒,由项目业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1.成都市双流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事项清单

2.企业投资项目入园会商意见表

3.企业投资信用承诺书(范本)

4.成都市双流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流程图

 

附件下载:
1.双办发37号(成都市双流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