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www.daliank.com   填报时间:2017-12-27   责任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双办发〔2017〕46号 签发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时间: 2017-12-18 生效时间: 2017-12-1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率,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着力解决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合不够等问题,加快建设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9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28号)、《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成机编办2017221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目标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式,在前期已实现“二十一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将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发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广新局、海关等7个部门的11项涉企证照统一整合到由登记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二证合一”(附件1)。被整合部门不再发放涉企证照,不得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相关资料。

全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实施后,凡在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申请人只需向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

二、改革内容

(一)完善工作流程,做好改革衔接过渡在“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区市场监管局“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区市场监管局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将相关登记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成都信用网”公示,并及时归集至四川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区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四川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对登记备案信息无法满足相关工作需要的,由各相关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时依法采集,并及时共享至四川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原则上不得要求企业或个人到主管部门采集信息。

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区市场监管局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简化企业准入手续区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切实做好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完善数据接口,依托四川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调。按照建立全市统一标准的市场主体信息库工作要求,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政府数据资源体系,打破信息壁垒、打通信息孤岛。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或到主管部门采集信息;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让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坚持优化政务服务与推进“互联网+”相结合,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快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模式下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推进各类涉企证照事项线上并联审批,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环节,降低办事成本,实现“一网通办、一窗核发”。推进涉企证照事项标准化管理,全面公开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

(四)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确保改革落地坚持“多证合一”与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应用相结合,区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加快完善相关信息系统,互认“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打通改革成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服务效能提升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以有效监管保障便捷准入,提高投资者开办企业的积极性。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理念,精简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主动监管,明确监督责任,切实履职到位。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四川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和“成都信用网”的作用,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政府监督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三、工作分工

(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我区“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为企业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做好对申请人“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的告知义务;依托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多证合一”参与部门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备案)、注销登记、年报等相关信息共享交换服务;配合市工商局建立全市统一标准的市场主体信息库。

(二)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沟通协调工作,实现“一网通办、一窗核发”。

(三)区委编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协调“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中涉及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的相关工作。

(四)区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对接,配合市级部门按照“五证合一”的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做好内部业务系统的改造升级,做好与工商部门的数据项对应关系。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做好四川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共享交换平台相关数据接收,并加以处理和应用。对企业登记信息无法满足业务工作需要的,由各主管部门在业务工作中自行补充采集,及时依法将收集到的企业相关基础信息反馈至四川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或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查询、核实工作。积极推动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四川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政府部门之前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区政府其他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宣传引导和改革成果共享应用,做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互通互认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衔接配合。信息共享尚未完全实现之前,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党政网组建“多证合一”和“先照后证”信息抄告群,每2个工作日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根据区市场监管局推送的“多证合一”和“先照后证”信息群抄告的登记信息,自行认领涉及本部门事项,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监管工作。

四、工作保障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建立成都市双流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附件2),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重点强化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任务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解决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出现的各类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按照改革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二)加强窗口建设,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坚持内强素质与外提能力相结合,以内挖潜力、充分利用原有设施为重点,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工作。通过合理调整、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配足配强窗口人员队伍,确有必要时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做好信息化保障。

(三)加强督查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制定任务清单、将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强督查,形成有效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相关部门要组织联合督导,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改革氛围。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及时回复和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企业和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形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201712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成都市双流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企证照事项清单

2.成都市双流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8

附件下载:
1.双办发46号(关于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