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服务

低压新装、增容业务

www.daliank.com   2012-11-22   来源:区发改局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尊敬的用电客户:

    欢迎光临双流供电局营业厅办理低压新装、增容业务;在办理业务时,请向供电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以下每份资料请加盖鲜章或手印并签字。特殊情况请咨询大厅工作人员。

2、低压新装增容用电申请书,客户用电设备登记表。

3、居民生活用电客户提供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税务和地税务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居民用户提供开户银行及帐号; 增值税号。

4、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用电手续的授权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客户本单位人员办理用电手续的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

1、如租房用户申请新装用电,请使用房产证持有者姓名办理申请。

2、工业用户办理低压新装增容手续需要提供土地证、立项批文、红线图。

3所有工业用户(除西航港工业园区、蛟龙港工业园区以外)办理低压新装增容手续需提供以上资料,同时还需提供当地能源办、经济局出具的审批表(可在营业大厅领取)西航港工业园区以内的用户到西航港管委会开具证明并加盖鲜章、蛟龙港工业园区以内的工业用户提供园区投资协议书复印件。高新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用户请至高新区经发办盖章开具证明;武侯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用户请至武侯区能源办盖章开具证明。

4、办理新装手续,除居民新装,其他新装用户请携带房产证(国土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对于无房产证或营业执照的用户,请至当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盖章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