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www.daliank.com 2014-07-31 来源:成都市国税局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3、按月报送《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4、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办理流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递交相关增值税申报纳税资料,纳税申报窗口按以下流程办理:
1、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和资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附报资料数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
5、对于纳税人所报资料齐全完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附报资料数字符合逻辑关系,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签章,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当期申报有税款的,开具完税凭证;
6、对接收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国税机关承诺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