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www.daliank.com   2014-09-25   来源: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取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区(市)县国税局给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准予暂备案通知); 
    2、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向国税机关备案。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年审)表》(一式三份); 
    2、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应报送以下资料: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一份); 
        (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一份); 
        (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一份); 
        (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一份)。
办理流程
    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申请。综合服务窗口负责查验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齐。资料查验通过后,综合服务窗口于1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传递至税源管理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未通过的由税源管理部门将相关资料传递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并告知纳税人,初审通过的,并于4个工作日将资料传递至区(市)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于1个工作日内复审完毕报区(市)县国税局分管局领导审核并于1个工作日内提出终审意见。终审后,政策法规科将相关资料传递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由其传递给纳税人。
国税机关承诺办理时限
   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