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

www.daliank.com   2014-09-25   来源: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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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企业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
    1、《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年审)表》(一式三份); 
    2、主管科技部门对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业务和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的的认定材料复印件(一份); 
    3、企业对生产经营地的情况说明(一份); 
    4、商务局、税务局、财政局、外管局、海关对企业近两年无违法行为的证明(各一份);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的说明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6、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的说明(一份); 
    7、企业应获得的有关国际资质认证、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以及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情况说明(一份); 
    8、省级科技、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评审并予以认定的文件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申请。综合服务窗口负责查验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齐。资料查验通过后,综合服务窗口于1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传递至税源管理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未通过的由税源管理部门将相关资料传递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并告知纳税人,初审通过的,并于4个工作日将资料传递至区(市)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于1个工作日内复审完毕报区(市)县国税局分管局领导审核并于1个工作日内提出终审意见。终审后,政策法规科将相关资料传递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由其传递给纳税人。
国税机关承诺办理时限
   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