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范流感、结核、麻疹等重点传染病暴发流行,现就做好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地在部署和开展防控工作时,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和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相关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防止有制度方案不执行、有防控措施不落实现象的发生,为防范重大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和流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地要认真开展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全省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重点检查对传染病预检分诊、消毒隔离、接转诊管理、医疗废物处置、职业防护等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采取综合性防控措施实施情况;学校、幼儿园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晨检午检和缺勤缺课登记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有住宿学生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基层医务人员传染病诊疗知识技能的培训情况;防控工作预案、信息登记报告、宣传教育以及具体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依法履责,严格执法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对重点传染病防控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加强指导,认真督促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严格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向我委报告。
请各地结合《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21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我委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