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
双流县房产管理局
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外部流程图
其他行政权力类: 房屋租赁备案 共1项
序 号 |
026000 |
行政权力编号 |
45075204-X-Z-026000 |
行政权力名称 |
房屋租赁备案 |
实施主体 |
双流县房产管理局 |
行政权力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3、《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
受理条件(选填) |
1、租赁双方到场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4、出租方、承租方身份证明文件 5、有下列情况:出租共有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登记部门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 |
办理部门(选填) |
东升房管所、华阳房管所 |
联系电话(选填) |
东升房管所:85822319 华阳房管所:85633298 |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必须在租赁合同有效日期之内。 |
相对人维权渠道 |
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