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
一、项目概述
1.事项名称: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2.办事单位: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办理窗口: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训练中心
4.办件类型:承诺件
5.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6.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8.窗口电话:85736259
9.投诉电话:85736268
二、法定依据
1.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84号)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交申请资料由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交就业服务管理局进行审核,并现场确认创业情况,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等材料报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报请小额担保贷款公司出具担保协议,最后由成都银行双流支行再次核实后直接拨付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四、申请材料
1.贷款申请报告;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结(离)婚证明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一寸近照;
7.夫妻双方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10.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进行自主创业的商务计划书,资金使用计划和还款计划;
12.小额担保贷款委托担保申请表。
五、前置条件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4050人员、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高校毕业生
5.刑释解救人员
六、备注:无
七、办理时间和地点
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555号
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不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