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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印发《成都市交通运输行业夏季 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www.daliank.com   2016-06-30   来源:市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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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相关处室,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消安委〔2016〕6号)要求,我委决定自2016年5月至9月,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将《成都市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成都市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委决定自2016年5月至9月,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等为主要内容的检查行动,落实交通运输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职责,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自我管理水平,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运管处、执法总队。)
2.重点场所。以公交场站、地铁站和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公交处、轨道处、运管处、执法总队。)
3.重大活动。紧盯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公交、地铁和汽车客运站等场所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制定严密的消防安保方案,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公交处、轨道处、运管处、执法总队。)
(二)应急处置
灭火救援。配合属地公安消防部队,开展全勤指挥部和指挥长机制建设;选派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业的交通运输专业人员,健全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协同指挥。(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运管处、执法总队。)
(三)消防安全宣传
消防宣传“七进”情况。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公交、地铁、出租汽车、道路水路客运等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相关业务处室。)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相关业务处室要迅速行动,抓紧对本地区、本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及夏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1次全面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领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组织1次对消防检查相关人员的动员部署会和1次业务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广泛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
1.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企业开展1次全面排查,分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台账;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逐类开展分析评估;要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集中开展1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委运管处要会同执法总队对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针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四川石化分公司,委运管处要作为重中之重,在深入检查的同时,再次牵头开展1次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联合监管和应急联动的长效机制,推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不断提升消防管理水平。
2.地下轨道交通消防安全检查。在公安、消防部门对成都地铁已开通的3条运营线路、67个站点以及地铁公司权属物业,逐一开展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委轨道处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日均客流量较大的天府广场站、春熙路站、火车北站、会展中心站等站点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同时督促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加强巡查巡防,重点针对高峰时段大客流应急管理措施、防烟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人员安全疏散、列车运行火灾预警处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商业经营与站点运营等方面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企业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公交处、轨道处和运管处,要对各自直接监管的公交场站、地铁站和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清查建档,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排查疏散通道及疏散楼梯未保持畅通、宽度未达到疏散要求、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装饰装修、未实行集中统一的物业管理、未落实2小时巡查和营业结束后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20日前)
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市交委将组织对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9月,市交委将对各地各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委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协调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处处长任副组长,委公交处、轨道处、运输处、公路处、运管处、出管处、航务处和执法总队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委安委办,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工作协调、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确保本地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统筹推进。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与全市正在开展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集中整治、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汛期安全督查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总体推进,形成合力,集中排查治理一批火灾隐患,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夏季火灾形势稳定。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相关业务处室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因工作不务实、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有关部门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相关业务处室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于2016年6月8日前报市交委安委办;6月至8月底,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相关业务处室每月20日前,向市交委安委办上报当月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成都市夏季消防大检查工作统计表》(附件);9月10日前,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相关业务处室要将工作总结上报市交委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