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育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2017年本区户籍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

www.daliank.com   2017-06-23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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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流区户籍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

(一)安排对象

双流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登记

在双流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41021日在就读小学进行信息采集报名登记。东升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时须明确是否填报棠湖中学初中部或双流中学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或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180名公办计划)。

在外地就读,回双流区就读初中的双流户籍小学毕业生,应于41021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上应有准确的全国学籍号)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指定的登记点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报名登记。

(三)安排原则

各镇(街道)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本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东升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若申报就读棠湖中学初中部或双流中学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或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180名公办计划),将通过随机派位方式产生

(四)信息公布

1.713,在“双流教育信息网”、东升辖区内公办小学公布随机派位就读棠湖中学初中部、双流中学实验学校(180名公办计划)、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180名公办计划)的学生名单。

2.717,在“双流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报公布划片范围。

3.719,在各公办初中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五)报到时间

721,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到注册。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初中一年级

(一)安排对象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提交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非双流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成都市户籍务工人员可提供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止2017531,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17531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6.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申请其它年级入学须提交子女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三)申请登记

5月的工作日,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指定的登记点采集信息做好登记工作。

(四)安排原则

各镇(街道)按照“统筹安排、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东升、西航港、九江等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镇(街道),将统筹安排到邻近镇(街道)公办学校或区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五)信息公布

1.69前,以短信形式告知审查合格、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720,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到所属镇(街道)领取《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六)报到时间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

 咨询电话:8583081085830519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