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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双流区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17-06-22 到 2017-07-12  部门:区安监局

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机制,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部署要求,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双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代拟了《成都市双流区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及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7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成都市双流区东升淳化街101号(邮编610200)成都市双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8-85808931。联系人:李德海,电话:85813561。
  三、电子邮件意见发至:973617371@qq.com。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双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 
    
    成都市双流区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区属国有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全区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工作),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全面提升城市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为建设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2017年
  1.深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和建材、机械、轻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管理试点工作,每个重点行业领域培育1个标杆企业。
  2.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电子地图,逐步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
  3.推广应用成都市安全生产预警预控系统。
  4.依托成都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加大线上线下工作推动力度,扩大链入范围,落实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强化危险源实时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职业卫生预控服务等系统的拓展应用。
  5.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健康源头管控、安全准入,将安全生产作为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前提并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6.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积极推动高危企业转型升级。
  (二)2018年
  全面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工作。
  (三)2019年
  1.建立较为完善的双重预防工作制度;
  2.继续拓展应用成都市安全生产预警预控系统;
  3.建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双重预防工作体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整体预防控制能力。
  三、工作重点
  双重预防工作按照企业,镇(街道)政府、园区管委会及部门两个层面推进。
  (一)企业
  1.辨识安全风险点。各企业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技术、生产、设备等技术人员和专家,根据曾经发生的事故和险情、外地同行业发生的事故,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管理的缺陷,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版),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预判本单位生产系统和附属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
  2.评估风险等级。依托成都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类别。根据危险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将风险分为红、橙、黄、蓝四级(其中红色最危险,依次降低),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3.明确管控措施。企业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做到“一岗位一清单”。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红色等级风险源应链入成都市安全生产预警预控系统。
  4.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施设备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5.加强应急管理。企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镇(街道)政府、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
  (二)镇(街道)政府、园区管委会及部门
  1.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各镇(街道)、各园区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每年至少2次对本区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对安全生产舆情和热点、敏感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和处置,对属地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建档和跟踪管控,确保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风险可防可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本行业领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电子图。
  2.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明确风险点划分、风险判定和控制措施,发布实施指南、配套管理制度等文件或地方规范。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严格问责,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强化信息应用。督促企业加强内部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所有辨识出的风险和排查出的隐患全部录入管理平台,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使用,努力实现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异常情况自动报警。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智能化平台,加强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各行业主管领域部门、成都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4.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以重点企业为龙头,相关企业参与协作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与政府救援队伍的协调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效率。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建立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公安、民政、国土、房管、规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安监、气象、防震减灾等部门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5.深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要定期排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规划,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建立大型工程安全技术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城市公共设施、老旧建筑隐患综合治理。整合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桥梁、地下工程等城市重要基础设施视频、识别和位置感知设备数据资源,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渣土消纳场、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和监测监控。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考核
  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要明确各相关科室的工作责任,加强对双重预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调度。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特点,制定双重预防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切实加强源头风险管控,抓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企业特点,全方位、全员参与双重预防工作,细致排查梳理安全风险和隐患,详细制定管控措施到人到岗。区政府安办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和区级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将双重预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
  (二)强化示范带动和指导培训
  按照政府牵头、行业主导、企业负责的要求,大力推广双重预防工作试点镇(街道)、园区和试点企业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应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工作等相关业务培训,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企业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隐患类别和排查方法及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双重预防工作。 
  (三)推动社会参与和群防群控
  通过购买社会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的专业服务,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构参与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运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媒体舆论监督力度,畅通社会公众举报途径,切实提升双重预防工作的社会效益。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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